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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數大便是美?>

前陣子一個案件要結案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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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數大便是美?>

前陣子一個案件要結案,

法官要求把之前的書狀作一個整理,

弄一弄,弄了一個三四十頁的狀子~



開庭時,法官臉很臭~

法官:

"你們這些大律師特別能寫,寫一大堆東西,我看得很累!"

(k的os:可是這個案件的點很多,我也是百般不願意阿~

(攤手~)

k完全可以理解那位法官的心情,

不過那是一份總整理,弄成三四十頁,是非常有可能的~



說到寫狀,K也是算很能寫的,

之前k寫過最多的兩份,分別是63頁跟一百多頁

(一百多頁那一份書狀本體是40頁,證物有六七十頁)

不過勒,那是在特殊情況下的特殊需求,

一般情況,我不會寫這麼大份的狀子~



有些人大概以為,

打官司寫的東西就是要越多越好,

其實不然,

基本上一份狀子最好在10頁以下,不要超過15頁,

因為法官也是人,也是血肉之軀,也會累,注意力有限,

看一份狀子到第10頁,已經開始疲倦了,

一份狀子超過15頁,裡面又寫了一堆法律文字跟證物,

基本上會讓法官想罵髒話~



打官司的過程裡,

有什麼事情比惹毛法官更嚴重的勒?



有時客戶來找k,出具之前他自己DIY的書狀,跟證物,

洋洋灑灑一大堆,

覺得法官檢察官怎麼都不理他~

K看了只能搖頭,

書狀寫得亂七八糟東扯西扯,

連我都不想看勒,法官檢察官會不會看?

我認為,法官檢察官根本是略過不看,

你遞狀,法院地檢署收下了,

但根本不看,覺得你寫的都是垃圾,不想看,

有用嗎?

寫這樣的東西,只是用來自爽的,

對案件一點幫助也沒有,

寫一百頁,只是浪費紙張及時間而已~



所以勒,寫得多,不代表效果好~

有沒有寫到重點,才是關鍵!



數大便是美?在司法體系裡並不吃這一套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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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author
學歷:台大法律系(1993~1997) 經歷: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制室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遠拓法律事務所 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現任: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(獨立執業) 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00號7樓 (忠孝東路與建國南路口) (捷運蘆洲線忠孝新生站3號出口直走300公尺) 電話:2773-5218 傳真:2773-5208 email:[email protected]
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, 請多指教! 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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